
销售二手固定资产增值税是如何征收?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固定资产,可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指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5、2013年8月1日前购进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6、营改增纳税人,营改增后购进的不得抵扣固定资产.
7、营改增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固定资产.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销售二手固定资产增值税是如何征收?】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