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处理原始凭证时,需要把握好哪些要点?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
3、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
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4、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
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
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在处理原始凭证时,需要把握好哪些要点?】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