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法关联交易类型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四条规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资产的转让
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三、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著作权等.
四、资金融通
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劳务交易
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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