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其他债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记账吗?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是指出售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本息.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所收到的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部分处置某项长期债权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并按相应比例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等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出售其他债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记账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