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承包直接给民工发工资该如何做账?
一、建筑行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付工资时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二、说明:建筑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规定: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这里所称的"职工",主要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二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三是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故农民工也属于"职工"的范畴.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总承包直接给民工发工资该如何做账?】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