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费发票开具的要求有?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培训业务属于其他文化业,营业税适用税率3%.
城建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的7%;在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城3%附加率计算缴纳.
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如果到地税申请代开发票,那么所得税将采取附征得办法,附征率在2%左右,应纳所得税=培训业务收入*附征率.
根据199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1993]149号发布《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
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文化体育业按3%缴纳营业税,其他税费(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等 )按当地规定确定.
税务机关征收的各项税费都有明确的法律文件规定,征收对象、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即税率)等都有明文规定.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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