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应交增值税不能有余额呢?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税费,所以记录在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是应交的税费,所以记录在贷方,当期的销项与进项的差为当期应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进行核算增值税的缴纳情况.
由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是负债类科目,而负债类科目的余额一般都要在贷方,表示企业的负债,应该向别人付的钱,这里表示应该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表示你单位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借方表示你单位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表示你单位购进商品或接受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贷方表示进项税额转出.一般贷方都要大于借方,所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贷方.
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其原因也是由于销项大于进项,而进项表示已交的增值税也就是可抵扣的增值税,而贷方(销项增值税)表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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