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程款发票,会计分录应怎么做?
一、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二、工程结算的账务处理:
1、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4、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期末,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之差,若为正,表示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若为负,表示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列示.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收到工程款发票,会计分录应怎么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