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开票对方是可以抵扣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07-14 18:44
简易计税开票对方是可以抵扣吗?

简易计税开票对方是可以抵扣吗?

如果一方是简易计税,给另外一方开票有税点,对方是可以进行抵扣的.简易计税开票也有些项目不能扣除的.详细依据介绍如下:

一、能扣除情况

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特别规定外,对简单征收项目(含"营业增税"简单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要将成本分为简单项目和适用税率,在开具专用发票后,即可扣除适用税率的成本.例如,建筑业的新老项目,以及按照增值税规定容易征收的货物,都可以单独核算.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第22号》(2016年).

二、不能扣除情况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简易征收项目.

1、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国税[2008]170号等文件的规定,采用简易减除3%-2%税率的增值税政策的,应当开具一般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0号公告,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的税率简易减征2%增值税的,可以放弃减征,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e方法简单,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开具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物,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一般纳税人在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血的,可以按照简易方法和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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