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发票如何计算抵扣呢?
1、一般情况下--凭票抵扣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特殊情况下--计算抵扣
购进方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但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7年7月1日前)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扣除率(13%)
【提示】不能冒然使用如下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价款×1.1×1.2×13%
(2)计算抵扣收费公路通行费的进项税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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