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进项,所以应交税费下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就可以了,不需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也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进项、销项等明细科目.
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其会计分录是这样子的:
一、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二、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不用登记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计入库存商品.
不用"应交税金"科目,按票面上的价税合计数入帐即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进销项抵扣,示如下:
借:库存商品-xxx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未付款时,
借:库存商品-xxx
贷:应付帐款-xxx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特殊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需要要注意三点: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间为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
二、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只要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抵扣.
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却隐瞒收入,即使没有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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