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转出如何做账?
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经上级批示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应交税费"科目的三级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转出如何做账】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