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的一张发票这个月发现错误怎么更正?
答:如果上月开具的普通发票购销双方已作帐务处理,本月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并注明"作废".
若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省**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普通发票开错隔月作废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2.《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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