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竣工后的维修费可以入开发成本吗?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代收费用,土增规定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者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收入,可作为扣除项目允许扣除但是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如果单独收取的代收费用可以不作为转让收入,同时也不得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文件的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企业发生的门窗检测费,墙体检测费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产土地使用税竣工前可以入开发成本吗?
行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够明确,但这一问题对企业所得税实际影响不大,主要涉及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算问题。
房地产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核算方面确有不同之处,一般工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竣工之前,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按受益原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部分,在税务总局对该问题进一步明确之前,暂可以视为开发成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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