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成绩信息查询”页面查询成绩。
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通知》(粤会考办函〔2022〕16号)《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1〕72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一)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从市外调入我市的考生需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复核;此前已办理调出深圳市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进行。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除具备(深财会〔2021〕7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上述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月4日前取得。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复核申请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月23日17:30,请考生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不盖章)。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2c29.jsp补打,从市外调入我市的考生须登录上述网址重新打印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使用原件扫描或拍照,图片需居中、规整、清晰),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有关要求
按照现行规定,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后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发放资格证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请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复核咨询电话:0755-25595033、0755-25594761、0755-83256125、0755-83256129、0755-25935727。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复核操作指引(考生版)
2.考生承诺书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