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项目可扣除分包税额会计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09-21 09:26

简易计税项目可扣除分包税额会计处理?
 

简易计税项目可扣除分包税额会计处理?

第一种情况,建筑企业按建造合同准则,根据工程量计价单确认分包成本.存在一个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计价涉及到增值税问题,要么计量时未取得发票就不核算增值税部分,直接根据不含税价确认: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100万

贷:应付账款-分包商 100万

要么,根据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和约定税率,通过"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暂时核算,取得发票后再结转到相应科目.假设该项目分包也是简易计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100万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尚未取得发票 3万

贷:应付账款-分包商 103万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计量分包成本时按照含税价格计量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103万

贷:应付账款-分包商 103万

虽然含税计量分包款违背财税2016年22号文有关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但是简易计税项目取得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分包成本时含增值税,却得分包发票时再冲减合同成本,将可差额扣除的分包税额计入相应的科目也是可以的.

不管以上哪一种方式,一旦收到分包发票差额扣除时,都要将可扣除的分包税额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税额 3万

贷:应付账款-分包商 3万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税额 3万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尚未取得发票 3万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税额 3万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3万

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建筑企业未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按照收取的分包发票确认分包成本,收取发票的当期同时确认分包成本和可以差额扣除的分包税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100万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税额 3万

贷:应付账款-分包商 103万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简易计税项目可扣除分包税额会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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