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已抵扣又红字冲红怎么做账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负数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字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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