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间固资转移的核算?
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外地,现有分公司一固定资产需要转移到总公司,账务上应该如何处理?
【解答】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分公司应作会计分录:
借:内部划拨资产
贷:固定资产
总公司应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内部划拨资产
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转移,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资产采用自制凭证,由资产管理部作一份资产调拨单,有关责任人签字即可,
提醒:只有当不在同一县(含县级市、区)的总分支机构之间划拨后用于对外销售时,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建议按正常销售处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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