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和征税收入怎么做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底将免征增值税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不征税收入,如果是指增值税不征税收入,则入账时全额计入收入,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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