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附加税应计入哪些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交税金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应交的税金,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计入有关科目.应交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形成一定的负债.
(一)应交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交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三)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是国家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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