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只有结息的账户如何做账?
1、银行结息的会计分录有两种做法,如下:
(1)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公司账户结息怎么做分录?
正规做法: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 (红树或负数)
也可以写成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
结息是指利息的实际给付.银行对一笔存款或贷款,并不是每天支付或收取利息,而是集中在特定的日期才实际收付利息.
我国是对利率实行管制的国家,对存贷款利率的结息规则作了统一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调整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2)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根据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收到银行季度结息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1)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2)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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