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会计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财政补助收入和对应的财政补助支出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2)年末,完成上述财政补助收支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3)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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