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饮业库存成本如何核算?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库存商品”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企业减少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来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毕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不在本科目核算。
“周转材料—在库”科目的借方核算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交换换入的周转材料,以及盘盈与退库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领用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在用”科目的借方核算领用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摊销或退回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在用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摊销”科目的贷方核算摊销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借方核算报废已提的摊销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周转材料累计的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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