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要代扣个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上述所指“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及其他。
但个人取得的过节补贴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上,公务交通、通讯补贴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过节补贴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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