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开出的公益性捐赠发票申报吗?
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否则捐赠单位的捐赠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民办非企业开出的公益性捐赠发票申报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
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