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需要在合同和发票中分开吗?
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的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不需要在合同中分开来的.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
例:我们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售价1.5万,其中嵌入式软件销售额为1.2万,嵌入式硬件销售额为0.3万,纳税申报时也进行了分开申报,即嵌入式软件的1.2万填入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栏,嵌入式硬件填入一般货物栏,嵌入式硬件的成本是0.12万,我怎么来算即征即退的软件额
答:如果发票上该硬件的销售额是按:
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或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的,那么软件的销售额就是1.2万元.如果不是按上述规定的情况确定的,那么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硬件的销售额=硬件的成本*(1+10%),软件的销售额=1.5-硬件的销售额.然后通过软件的销项税和进项税计算出嵌入式软件的增值税税负率,大于3%的部分应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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