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3-01-13 17:24

专项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专项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1、存货盘亏损失

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① 申请报告;

② 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包括:专项说明企业采用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存货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相关的存货入库及持有期间核算账页等);

③ 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④ 存货盘点表;

⑤ 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2、存货毁损、报废或变质损失

存货毁损、报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① 申请报告;

②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包括:专项说明企业采用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存货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相关的存货入库及持有期间核算账页等);

③ 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毁损、报废、变质、残值、保险赔款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④ 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⑤ 已处置的提供处置相关凭证;

⑥ 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比例的计算应以该类资产发生年度期末数为基准,下同)。

3、存货被盗损失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① 申请报告;

②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包括:专项说明企业采用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存货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相关的存货入库及持有期间核算账页等);

③ 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④ 内部核批文件;

⑤ 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4、出版、发行企业存货发生永久和实质性损害损失

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① 申请报告;

② 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包括:专项说明企业采用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存货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相关的存货入库及持有期间核算账页等);

③ 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损失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情况说明中应说明报损出版物的呆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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