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部分减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减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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