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取得取得售卡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乙公司(售卡方)
(一)销售购物卡时
1、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2、发票开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
(二)与销售方结算预付卡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三)与销售方结算手续费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票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经纪代理服务",税率6%.
三、持卡方
(一)向售卡方购卡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发票取得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二)用卡购买办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2、发票取得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
企业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怎么做账?
购卡方取得预付卡时已经获得发票并可用于在所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如果持卡消费又取得发票则会造成同一项费用重复扣除.
因此53号公告明确销售方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此项收入应当以未开票收入申报.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发票取得取得售卡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