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考区关于发放2022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石家庄市考生:
2022年度会计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3年1月30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我市有关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2年度会计《初级证书》将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10日(周六日除外)期间由各县(市)区报名点组织集中发放。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如有未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份及以后每周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各自报名点日常办公地址领取证书。
二、携带资料
1.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3.外省调入我市参考且成绩合格未参加考后审核的人员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大学在读的学生可以提供学生证原件)。
三、发放地址
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个人报考所选报名点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各县区领证地址如下:
序号 | 报名点 | 集中发放地址 | 日常发放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长安区 | 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 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 85996153 |
2 | 桥西区 | 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东大厅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69号桥西区政府503室 | 67699598 |
3 | 新华区 | 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 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 86952215 |
4 | 裕华区 | 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A座支付中心大厅 | 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A座支付中心大厅 | 86578563 |
5 | 矿区 | 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39房间 | 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39房间 | 82070588 |
6 | 高新区 | 长江大道89号管理委员会518室(东边) | 长江大道89号管理委员会518室(东边) | 85095313 |
7 | 正定县 |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C区11楼C1116室(位于商务中心大楼西南角。乘西南角处电梯可直达11楼或乘正西门电梯至10楼,然后步行至11楼) |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C区11楼C1116室(位于商务中心大楼西南角。乘西南角处电梯可直达11楼或乘正西门电梯至10楼,然后步行至11楼) | 88013721 |
8 | 藁城区 | 藁城区东城南街125号建投大厦1620室 | 藁城区东城南街125号建投大厦1620室 |
88042002
88126757 |
9 | 晋州市 | 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4楼436房间 | 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4楼436房间 | 84337334 |
10 | 新乐市 | 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 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 88678536 |
11 | 鹿泉区 | 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口西北角227房间 | 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口西北角227房间 | 82011447 |
12 | 栾城区 | 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1楼会计科 | 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1楼会计科 | 88033107 |
13 | 井陉县 | 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3楼305室 | 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3楼305室 | 82025351 |
14 | 无极县 | 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 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 85577210 |
15 | 深泽县 | 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8楼财政局综合科0807室 | 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8楼财政局综合科0807室 | 87512825 |
16 | 行唐县 | 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2楼会计科 | 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2楼会计科 | 82690123 |
17 | 灵寿县 | 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综合股307室 | 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综合股307室 | 82524454 |
18 | 平山县 | 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 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 82931767 |
19 | 赵县 | 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 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 84942090 |
20 | 元氏县 | 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 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 86530171 |
21 | 高邑县 | 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3楼313室 | 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3楼313室 | 84029362 |
22 | 赞皇县 | 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12房间 | 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12房间 | 84221315 |
四、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前去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应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登记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
3.2021年度参加考后补充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2:石家庄考区2022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人员名单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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