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受托拍卖货物向买方收取的款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物属于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
因此,拍卖行受托拍卖非免税货物并向买方收取相关款项的,应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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