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拟于2月6日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会计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即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
2.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由他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的委托书。
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联系电话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8日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拟于2月6日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会计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即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
2.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由他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的委托书。
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联系电话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