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计初级证书发放公告
2022年会计初级证书定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开始发放,为进一步解决证书发放不够便民的问题,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资格考试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考函[2020]1号)、《关于全面推广“证书寄送、补办网申”服务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服务方式,由考生自愿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二、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另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选择邮寄方式的考生(注明邮寄什么证书,并且打电话告知一下,方便及时邮寄),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符合条件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统一发送到网易邮箱lysrsjrckzsff@163.com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通过人员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后,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由邮政速递公司统一邮寄。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邮寄仅支持邮政EMS,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辽宁省内:15元/证、辽宁省外:20元/证)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地址与电话一定要准确无误,如有错误邮寄证书丢失,后果自负)。
(选择邮寄方式请扫描此EMS二维码)
四、发证期内不能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每周二上午9点至11点领取。
单位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市政府A座2楼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窗口。
邮寄服务电话:18841995318
证书咨询电话: 0419-3869088
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