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基数包括哪些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上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加计扣除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基数包括哪些金额】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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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上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加计扣除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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