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开办费及筹备期间会计处理?
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属于开办费的全部计入开办费,按年进行摊销即可,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开办费是指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不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
2、开办费的内容包括:筹建期间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律师费、注册登记费、汇兑净损失、以及其他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
3、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同时开始摊销,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摊销。根据你上述的资料,该公司尚未取得收入,故还在筹建期间,直至第一笔收入确定时,筹建期结束,开办费即止归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新会计准则开办费及筹备期间会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