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报名资格核查和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科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详见附件1)。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批次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五、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自动核核或在线核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将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并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不实承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和网上缴费(详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1元。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申请办理(详见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八、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
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 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对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8399、65339752、65351474
受理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批次设置及时间安排表
2.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4.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2023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批次设置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2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考试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的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0年前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二、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及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附件3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四)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二、资格核查
(一)在线核查。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报名资格核查将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方式进行。核查通过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不通过的,须到现场人工核查。
(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采取人工在线核查的方式进行。
1.现场核查对象: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以上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核查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进行报名资格核查和报名确认,咨询电话:65375001。
2.核查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2)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其他有关材料。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确认后,应于4月28日至5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0日-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六、证书查询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纸质证书发放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附件4
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电子发票申请步骤:第一步,考生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并实名认证,在“票夹”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