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出问题的原始凭证如何处理
在原始凭证的审核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分清问题的性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开支,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和报销;对不符合法令规定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例如,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违反法规制度的,或者该原始凭证是不合法的、伪造的,或者是白条的,出纳员都有权拒绝收款、付款或报销,并可扣留凭证,向上反映处理。
(2)对于审核中发现的填写不齐全、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退回给填制单位或经办人员,要求其及时补办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3)对于审核中发现的填写、计算金额有误的原始凭证,或是书写不规范的原始凭证,要退回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以补齐手续或更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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