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转回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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