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上年的出口货物转内销的账务处理?
答:
(1)上年出口货物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现在是2014年9月22日,月底前出口转内销证明应该能够开出来,在2014年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可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冲转原有关增值税处理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不退税成本)红字(假定为-C)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销) 红字(-C)
借: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红字(假定为-D)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红字(-D)
且C+D="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的"可抵扣税额"栏数值.
(3)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出口视同内销) (假定为E)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 E
且E=E+D="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的"可抵扣税额"栏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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