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法计提折旧考虑残值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因此,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至于是否考虑净残值,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对于企业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应当确定预计净残值的。
企业一般是按固定资产的5%预。算残值率的。
什么是直线法计提折旧
直线法计提折旧又称为平均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年、月)折旧额都是相等的。
计算方法
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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