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销货方的核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3-06-12 11:16

销售折让销货方的核算

销售折让销货方的核算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销售折让对于销货方来说,其核算分录如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 4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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