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制作完毕邮寄我市、分发邮寄到各区(市)财政局后,方能领取,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结束后半年左右。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考生可任选其一。领取地点为考生本人实际参加考试的区财政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同时还需提交合格考生本人的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此外,还需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需要提供学生证原件。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则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果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则由相关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