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公布2023年高会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3-07-05 16:40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江门市财政局公布2023年高会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请考生于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蓬江区财政局、新会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60 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转换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报名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四)复核材料清单

1.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g29.jsp补打印,考生签名及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5.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1,考生签名及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6.考生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二、成绩复查

考生对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进行线上办理,我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可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三、蓬江区、新会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0750-3833788,3833872。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0750-6626137,6626517。

四、有关要求

(一)蓬江区财政局、新会区财政局要及时将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安排向本地区考生公告,并按规定做好解释说明和舆情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复核通过方可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单;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成绩合格单。

(三)蓬江区财政局、新会区财政局应于7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并向市会计考办报送审核情况报告、汇总表、考生勘正信息。

附件:1.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2. 考生承诺书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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