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统字〔2023〕7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0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自治区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具备《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20号)执行。
(四)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核实际工作业绩,对发表论文不做硬性要求,但需要有统计分析报告等文章。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统计系列)》提交申报材料。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不得随意更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格式和结构。除上述两表外,其他所列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
申报材料中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审核无误后退还,提交复印件(包含著作或期刊封面、全目录、封底)。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签字盖章。申报人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奖励项目需有附件材料佐证。申报材料要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各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身份、工作业绩成果以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
(四)申报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五)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为本年度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补报相关材料。
(六)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申报人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申报职称评审。
五、申报程序
(一)高级统计师(线上评审)
1.网上申报程序
2023年高级统计师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申报后,仍须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sb),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471-6928486。
(2)网上填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报资料时,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员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下同);申报资格名称选择:高级统计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带有水印字样的评审表、送审表。
(3)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书面材料必须一致。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网上报送,最后报送至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2.纸质书面材料申报程序
(1)盟市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最终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将材料送交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2)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3.评审方式
高级统计师进行线上评审。
(二)正高级统计师(线下评审)
1.线上注册申报
2023年正高级统计师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纸质书面材料申报程序
(1)盟市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最终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送交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2)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3.评审方式
正高级统计师进行线下评审,实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8月17日。
自治区本级单位于2023年8月17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
联系人:贾莎莎、刘婧,联系电话:0471—6944518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329室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统计系列)
姓名: 单位: 编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1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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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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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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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继续教育(进修、培训)证书近三年培训情况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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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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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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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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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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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奖励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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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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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
说明:1.此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一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后填写数量、没有材料填写“无”。
2.除《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以外的其他材料按照目录顺序各一份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以防遗失。申报人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除明确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
3.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4.“编号”由各盟市、直属厅局按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中的“编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