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押金费用在记账凭证中如何记账?
企业支付房屋的押金费用,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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