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3-09-19 12:44

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公司之间或个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无偿借款,若没有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无收入体现,因此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新的会计规定固定资产分类有哪些?

2011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 14885-2010),将固定资产划分为6类: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当企业按规定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发生净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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