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新余市报名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
二、发放方式
1.现场领取:新余本地考生,可以采用现场领取的方式。请于9月2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310房领取。如未领取,我们将采取邮寄方式。
2.邮寄:外地考生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相关邮寄费用由财政部门解决。另,如考生电话、收件地址与报名系统有变更,请于9月29日前,告知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发放地点
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财政局会计科1310房,电话:0790-6443065。
四、发放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毕业证领取。
(二)他人代领
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注:领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发放证书。
新余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