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邢台考区考生:
2023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下达我市,现就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地点
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属县级财政部门。
二、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集中发放时间后,按报名点所属县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发放时间领取。
三、携带资料
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确需他人代领的,需要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时发放,一证一表,务必认真、正确填写,并及时送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
2.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及时采集信息,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3.领取证书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请自觉有序办理,确保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邢台市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