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及会计分录
让渡资产使用权主要包括: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固定资产、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股权投资的股利收入等.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该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注意】
1、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
2、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需要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3、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按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在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计提相关资产的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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