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取得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中级审计师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3、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2020 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4、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或可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时按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
考试设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 1 个专业进行报考。
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二)高级经济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5 年。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